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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广告属于要约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产公司广告属于要约吗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性质上为要约邀请。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就清楚了吧,在实际中这也是很常见的一点,对于购房者来说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才能有利于自己进行房屋购买。但是大家需要对要约这个问题有认识,才能知道法律上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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