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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广告是否为要约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发布广告是否为要约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发布的广告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广告的发布人是属于要约人,消费者为受要约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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