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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销的法定条件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要约撤销的法定条件

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应当认为要约尚未生效。撤回要约也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即在一个文件中,前面写了要约的内容,后面写一句话:上述内容无效。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八条 【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比较重要的常识问题。如果我们一方想要进行撤销要约,就要知道在法律上对于撤销条件的规定,才能依法进行,否则就是违约行为。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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