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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销的限制性条件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要约撤销的限制性条件
(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间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八条 【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才能知道这些限制性条件的具体内容。在上面的介绍中大家都能理解,但是我们要运用到实践中就要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有更多的了解,才能依法进行要约撤销。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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