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要约公告有违约责任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要约公告有违约责任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如果要约送达受邀人要约成立生效了,要约人违约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知道要约公告有违约责任,一旦出现了违约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我们需要清楚在法律上的规定,才能知道法律对于要约公告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