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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现行《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后如果不知道它是否生效,建议最好是能将其拿给专业的律师过目下,跟律师好好沟通下协议生效内容。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或是股权转让协议拟定时要注意些什么,这时候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给自己制定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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