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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股票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股份公司的股票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因此,在这方面大家需要有详细的了解,才能对股票有更多的认识。这也是实际中很常见的问题,对于不清楚的人就要通过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才能对这个问题有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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