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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东与法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企业股东与法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是有连带责任的,法人或者股东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股东不履行出资责任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

1、关于经济责任:

(1)出资不实的责任的承担的问题,由于不是股东,而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那么应当由股东承当不足注册资本的责任,公司法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亏损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公司经营失败,那么将以公司的全部财产用来偿还债务,企业法人仅作为法定代表人,不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关于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的股东利用公司来从事犯罪活动,或者其他违反行政法的活动,例如偷税漏税,都应当有实际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您没有实际从事该犯罪活动,那么是不必承担责任的。但是存在一种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在股东手上,股东从事非法活动时可能会利用该印章,那时企业法人将面临被调查甚至起诉的风险。或者股东从事非法活动,而企业法人不知道,从而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字,则也会被牵连。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是有连带责任的,法人或者股东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股东不履行出资责任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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