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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给了放高利贷的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屋给了放高利贷的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利贷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受保护的,以房屋作为抵押借高利贷的,借款人只需要偿还合法的利息,就可以了。如果不偿还的,债权人是可以实现抵押物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5、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6、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利贷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受保护的,以房屋作为抵押借高利贷的,借款人只需要偿还合法的利息,就可以了。如果不偿还的,债权人是可以实现抵押物权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房产证 房屋 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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