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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哪些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对哪些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看守所条例》
第十七条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虽然电影或电视剧对于此类情境有所夸大,但有一点是真的,那就是使用械具这种方式确实是针对一些有暴力倾向或已经实施暴力行为进行法抗的犯罪分子的。合法的使用械具,既是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维护,有时也是为了保护犯罪分子本身的人身安全。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需要找律师咨询的,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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