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玩忽职守罪的本罪特征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玩忽职守罪的本罪特征是什么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4、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就要知道是具体的特征是什么,才能清楚在工作中哪些行为能构成玩忽职守罪,这样就能尽可能的避免出现犯罪的发生,对自己也会有很大的帮助,大家在这个问题上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