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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费属于商业贿赂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转诊费属于商业贿赂吗

【案例】南京一家男科医院的员工孙某受朋友所托,将沛县一家医院的病人介绍到该男科医院就诊,并口头约定从转诊病人的医疗费用中支付介绍人转诊费。

期间,该男科医院从沛县这家医院转来的病人中累计收取就诊费58.4万元,获利21.2万元。男科医院支付给孙某1.6万元转诊费,孙某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全部给了朋友,无任何相关票据。

工商查实后认定,该男科医院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没收了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1.2万元,并罚款10万元。

【剖析】这起案件是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男科医院员工孙某的工资较其他员工高出不少倍,令人生疑,遂进行了追查。最终,该男科医院和孙某承认,支付给介绍人的返利费是以工资的形式先支付给孙某,然后再由孙某支付给介绍人,以此来掩盖医院的违法行为。

商业贿赂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以下行为认定为商业贿赂罪: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利益驱使,经营者忽视甚至无视产品质量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产品缺陷使消费者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失的,产品的经营各方都有过错的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刑事责任

《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该条第2款还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和第164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转诊费是不是商业贿赂”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案件的分析,可以清楚知道,医生收取转诊费是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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