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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挪用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挪用公款罪的挪用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挪用行为有三种情形,不同情形的犯罪构成标准有所不同: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即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活动。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所谓盈利活动,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牟利活动,如存入银行收取利息、用于集资、开办公司等。这种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要求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但不受挪用时间超过3个月未还的限制。

(3)挪用公款用于日常生活,数额巨大、超过3个月未还。这种情况一般是指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活动,如个人消费、还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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