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抢劫罪需要指认现场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抢劫罪需要指认现场吗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被抢劫之后,一般情况是需要指认现场的,但是目前有很多的摄像头,所以经常在办案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的内容进行确定,并不是说一定需要指认现场,在涉及到重大案件的过程中,警方会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的一些证据收集,比如说在抢劫的过程中,对方所出现的脚印之类的,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