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公诉法律依据有哪些
遗弃罪公诉法律依据有哪些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具体来讲,情节恶劣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2、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
5、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遗弃的现象如果不能及时合理的解决,可以进行上诉。公诉的相关法律依据在上文中已经详细的介绍了,这里小编想提醒的是遗弃是违背我们的良心道德,更违反法律的行为。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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