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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资债权人对于股东会决议能否诉讼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违规减资债权人对于股东会决议能否诉讼

公司违法法律规定减少注册资本,侵犯了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对股东会关于减资决议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做以下工作:

1、股东会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

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9、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通过小编作出的分析可以知道,公司召开股东会议,通过了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公司债权人认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影响其合法利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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