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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原告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应如何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咨询:

您好,一审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被告对此上诉,二审法院审查期间,一审原告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该撤诉申请应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您好,一审已经提出撤诉,管辖权异议上诉暂停,撤诉申请经法院审理同意的情况下案件终结。

相关法律知识:

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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