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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中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侵权责任法中免责事由具体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1、根据规定,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同时也规定了在具备某些条件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

(1)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 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5)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6)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7) 自助行为。

(8) 受害人同意的行为。

(9) 意外事件。

(10)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2、免责事由分为一般免责事由和特别免责事由这样两大类,更容易理解。

一般免责事由是指损害确系被告的行为所致,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这种事由与阻却违法行为相同,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职务授权行为、自助行为等。

特别免责事由是指损害并不是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一个外在于其行为的原因独立造成的,如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等。

这两种免责事由的主要区别在于,基于一般免责事由而致人损害,被告已经实施某种行为,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排除了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因而表明行为人是没有过错的。

据此,行为人应予免责。在特别免责事由存在的情况下,被告根本没有实施某种致人损害的行为,或者外来原因作用于行为人,使行为人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损害,由此行为人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各种一般免责事由和特别免责事由能否运用于具体案件,则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和法律的具体规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从上文关于侵权责任法当中免责事由的具体描述当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出来,一般来说免责事由都是非故意造成侵权的,比如正当防卫,不可抗力,意外因素,假如对于侵权责任法当中的免责事由具体包含内容还想了解的更清楚,建议去咨询律师,或者寻找更加专业的法律部门及时了解。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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