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发律师函可以顺延诉讼时效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律师函的发出,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从发出律师函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两年。

律师催款函的发出如果不是基于委托发出,且催款律师也不是以委托人名义主张权利并不必然发生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阻却效果。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