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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子女的农村征地赔偿款离婚了男方可以分财产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女方和子女的农村征地赔偿款离婚了男方可以分财产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土地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可以对其分割。但是对于子女的征地赔偿款则男方不能进行分财产。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我们要知道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的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可以进行分割。但是子女的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大家需要清楚在法律上的规定才能弄清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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