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2、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地域管辖

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TAG标签: 规定 交通事故 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