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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司法鉴定时限是什么时候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重新司法鉴定时限是怎样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交换证据的时候得出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重新司法鉴定时限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交换证据的时候得出重新鉴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鉴定 伤残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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