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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能风险代理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人身损害赔偿能风险代理吗
案件涉及人身权益,不适用风险代理。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仅限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解答,风险代理适用于财产类的案件,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则不适用于风险代理,这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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