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通知被告就开庭判决应该怎么办
没有通知被告就开庭判决应该怎么处理
从原则上讲,法院在开庭前应该依法通知当事人。但是如果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开庭判决就有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同时,如果被告无法联系,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并采取缺席的方式审判。
第九十二条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传票没有送达被告,开庭合法吗
法院传票没有送达被告,开庭是否合法要视具体情况:
1、如果是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只要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不一定要使用传票方式通知被告开庭。
2、如果不是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应该使用传票方式通知被告开庭,如果没有向被告送达传票就开庭是不合法的。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在进行判决前,会尽可能的用各种手段通知和联系被告,但是如果在用了各种手段都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的缺席判决那么是有效的, 而如果没有任何的联络就进行判决当事人可以通过联系律师提起异议, 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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