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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先予执行的程序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法院先予执行有什么程序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由法院执行,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第四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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