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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车辆被扣押后怎么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交通事故后车辆被扣押后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之规定, 交警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临时扣押肇事车辆。
看完本之后,我们要知道对于需要收集交通事故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扣押,一般来说扣押不会超过60天,大家就啊哟清楚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汽车被扣押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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