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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社保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未交社保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交社保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我们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补交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是,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关键要有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依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存在未交社保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请务必保存好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以便于后续的劳动仲裁、索取双倍工资赔偿等维权措施的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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