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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界定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劳动争议案件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

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

(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

(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或称工勤人员)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各类非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本组织的全体人员。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65号)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和“人员”是指“国家不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和“该单位的全体职工”。

从争议内容上看包括: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穗中法民终字第4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区。

法定代表人: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律师,××江-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

委托代理人:陈××,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穗天民一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诉求,并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承担诉讼费。案由:劳动争议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向周-女支付××××元(双方已支付完毕);

2、周-女放弃其它主张;

3、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元,均由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4、调解后,双方不再相互追究责任;

5、本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20××年××月××日)生效。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劳动争议案件范围是怎样界定的?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要争取维权是可以,只是要能够以个人的角度出发去考虑,尽量为自己争取更多维权的可能。对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存在一定的疑虑,对于具体内容不太了解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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