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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在工伤赔偿内容中,要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劳动者所受到的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有哪些情形呢,法律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呢?详细情况请阅读下文。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有3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酗酒;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任务遭遇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同时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突发性疾病的,有些情况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比如自伤自残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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