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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猝死厂门口能否认定工伤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下班猝死厂门口能否认定工伤

工人下班后在厂门口猝死不算工伤。猝死,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是指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丧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职位,突发疾病丧命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丧命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工人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到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限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人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限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下班猝死厂门口是否认定工伤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工人下班后猝死,并非是工作时间,工作职位突发疾病猝死,不符合认定为视为工伤的要求,不能视为工伤,应按因病丧命解决。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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