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同工同酬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待遇差额部分,必要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Copyright © 2020-2023 法律援助中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2022006053号-11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