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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与小客车相撞无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找谁赔偿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江苏律师王平:你有权向刘先生主张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机动车驾驶员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王平律师(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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