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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法院、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从2013年7月1日起参照实施。

序号 项目 标准(元) 备注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243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査总队提供的2012年度统计数据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008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424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878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3135 自治区统计局提供
4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职工年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20534
釆矿业 35303
制造业 33611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8416
建筑业 3843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413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6477
批发和零售业 33608
住宿和餐饮业 24853
金融业 76679
房地产业 3224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53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4105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52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8938
教育 35656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3721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3727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7358
5 住宿费每人每天 110 自治区财政厅桂财行[2007]第44号通知
6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40

注:1、死亡赔偿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

3、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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