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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9条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以上法律我们可以看到婚前一方所得到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不会划归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哪怕该财产是在结婚前由另一方进行赠与的,也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不可进行分割, 如果难以认定的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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