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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继承程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北京房屋继承程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

一、提交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备注:

1、房屋继承由房屋所在区房产管理处受理

2、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0年8月16日以前继承房屋的,还应提交房屋评估报告。

二、工作时限: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

三、税费标准(以北京为例)

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

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

2101以上至10002.5

31001以上至20001.5

42001以上至50000.8

55001以上至80000.4

68001以上至100000.2

710000以上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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