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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需要当着民政局签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离婚协议需要当着民政局签吗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男女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当着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民政局的人只会询问离婚协议是不是双方自愿登记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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